為有效防控禽流感等疫病傳播風險,保障公共衛生安全和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云南省動物防疫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昆明市人民政府決定暫停在主城區二環路以內區域進行活禽交易和宰殺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暫停范圍:昆明市主城區二環路以內所有區域,包括農貿市場、集貿市場、臨時攤點及其他場所。
二、暫停內容: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暫停所有活禽(包括雞、鴨、鵝、鴿等)的交易、宰殺行為。
三、實施時間: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立即生效,具體恢復時間將根據疫情監測和評估情況另行通知。
四、相關要求:
(一)各活禽經營戶應自覺遵守本通告規定,立即停止活禽交易和宰殺活動,并做好場地清潔消毒工作。
(二)市場開辦者、管理者要切實履行管理責任,加強監督檢查,確保暫停措施落實到位。
(三)廣大市民應增強自我防護意識,購買禽類產品時請選擇經過檢疫合格的白條禽或冷凍禽產品。
五、監管措施:各級市場監管、農業農村、衛生健康等部門將加強聯合執法,對違反本通告的行為依法予以查處。
六、本通告由昆明市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特此通告。
昆明市人民政府
[具體日期]